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股票期权保险公司策略 山东赫达: 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2024年付息的公告

发布日期:2024-08-11 21:32    点击次数:163

股票期权保险公司策略 山东赫达: 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2024年付息的公告

证券代码:002810     证券简称:山东赫达        公告编号:2024-040 债券代码:127088     债券简称:赫达转债 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山东赫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      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 2024 年付息的公告    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、准确和完 整,没有虚假记载、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。    特别提示: 每 10 张债券(面值 1,000 元)利息为 2.00 元(含税) 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; 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; 三年 1.00%,第四年 1.50%,第五年 2.00%,第六年 3.00%。 在 2024 年 7 月 2 日(含)前买入并持有本期债券的投资者享有本次 派发的利息。2024 年 7 月 2 日卖出本期债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本次派 发的利息。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前(包括付息债权登记日)申请转换 成山东赫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公司”)A 股股票的可转 换公司债券,公司不再向其持有人支付本计息年度及以后计息年度 的利息; 证券代码:002810      证券简称:山东赫达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公告编号:2024-040 债券代码:127088      债券简称:赫达转债    山东赫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公司”)公司于 2023 年 7 月 3 日公开发行了 600 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(债券代码:127088, 债券简称:赫达转债),根据《山东赫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 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》(以下简称“《募集说明书》”) 和《山东赫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上市公告书》(以下简称“《上市公告书》”)等有关条款规定,在 “赫达转债”的计息期限内,每年付息一次,现将“赫达转债”    一、     “赫达转债”的基本情况 年7月2日 年7月2日 证券代码:002810   证券简称:山东赫达   公告编号:2024-040 债券代码:127088   债券简称:赫达转债    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,期 满后五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偿还债券余额本息的事项。    (1)年利息计算    年利息指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按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 总金额自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可享受的当期利息。    年利息的计算公式为:I=B×i    I:指年利息额;    B: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在计息年度(以下简称 “当年”或“每年”         )付息债权登记日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 金额;    i: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当年票面利率。    (2)付息方式    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, 计息起始日为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。    ②付息日:每年的付息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 日起每满一年的当日。如该日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,则顺延至下 一个工作日,顺延期间不另付息。每相邻的两个付息日之间为一个 计息年度。    ③付息债权登记日:每年的付息债权登记日为每年付息日的前 一交易日,公司将在每年付息日之后的五个交易日内支付当年利息。 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前(包括付息债权登记日)申请转换成公司股票 的可转换公司债券,公司不再向其持有人支付本计息年度及以后计 证券代码:002810      证券简称:山东赫达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公告编号:2024-040 债券代码:127088      债券简称:赫达转债 息年度的利息。    ④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所获得利息收入的应付税项由债券持 有人承担。 司深圳分公司(以下简称“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” 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) 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: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保。 股份有限公司对本公司及本可转债进行了信用评级,本公司主体信 用等级为“AA-”         ,本可转债信用等级为“AA-” 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,评级展望为稳定。    二、本次付息方案    根据《募集说明书》的规定,本期为“赫达转债”第一年付息, 计息期间为 2023 年 7 月 3 日至 2024 年 7 月 2 日,票面利率为 0.20%, 每 10 张“赫达转债”(面值 1,000.00 元)派发利息为人民币 2.00 元 (含税)。    对于持有“赫达转债”的个人投资者和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 人,利息所得税由证券公司等兑付派发机构按 20%的税率代扣代缴, 公司不代扣代缴所得税,实际每 10 张派发利息为人民币 1.60 元;对 于持有“赫达转债”的合格境外投资者(QFII 和 RQFII),暂免征收企 业所得税和增值税,实际每 10 张派发利息为人民币 2.00 元;对于持 有“赫达转债”的其他债券持有人,每 10 张派发利息为人民币 2.00 证券代码:002810    证券简称:山东赫达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公告编号:2024-040 债券代码:127088    债券简称:赫达转债 元,其他债券持有人应自行缴纳债券利息所得税,公司不代扣代缴 所得税。    三、付息债权登记日、除息日及付息日    根据《募集说明书》和《上市公告书》等有关条款规定,本次 可转债付息的债权登记日、除息日及付息日如下: 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;    四、付息对象    本次付息对象为:截至 2024 年 7 月 2 日(该日期为债权登记日) 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,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 体“赫达转债”持有人。    五、债券付息方法    公司将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进行本次付息,并向中国结算 深圳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划付本期利息资金。中国结算深圳分公 司收到款项后,通过资金结算系统将本期债券利息划付给相应的付 息网点(由债券持有人指定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或中国结算深圳分公 司认可的其他机构)         。    六、关于本次付息对象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   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》以及其他相关税收法规 和文件的规定,本期债券个人(包括证券投资基金)债券持有者应 证券代码:002810      证券简称:山东赫达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公告编号:2024-040 债券代码:127088      债券简称:赫达转债 缴纳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,征税税率为利息额的 20%。根据 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工作的 通知》(国税函〔2003〕612 号)规定,本期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统 一由各付息网点在向债券持有人支付利息时负责代扣代缴,就地入 库。    根据财政部、税务总局《关于延续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 企业所得税、增值税政策的公告》 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(财政部、税务总局公告 2021 年 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取得的债券利息收入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和增 值税。故本期债券非居民企业(包括 QFII、RQFII)债券持有者取得 的本期债券利息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。上述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的 范围不包括境外机构在境内设立的机构、场所取得的与该机构、场 所有实际联系的债券利息。    其他债券持有者的债券利息所得税需自行缴纳。    七、联系方式    咨询部门:公司证券部    咨询地址:山东省淄博市周村区赫达路 999 号    电话:0533-6696036    传真:0533-6696036    八、备查文件 证券代码:002810   证券简称:山东赫达   公告编号:2024-040 债券代码:127088   债券简称:赫达转债    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付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。    特此公告。 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山东赫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二〇二四年六月二十五日